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师范专业教学实践工作,切实提高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学校决定举办湖北大学第四届师范专业(方向)学生教学技能竞赛。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展示我校师范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培养师范生严谨的治学态度,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为第四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选拔参赛选手。
二、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教育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与决赛名额
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我校2010级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方向)学生,同时也鼓励2011级综合素质优秀的师范生参加。每个师范专业(方向)决赛参赛名额为3-5人。
四、竞赛形式和内容。
比赛分成初赛、决赛两部分。初赛由各相关学院自行举办,接受全校师范生的观摩,初赛形式和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决赛工作由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初、决赛总分均为100分,由教案(20分)、模拟授课(60分)和即席演讲(20分)三项比赛成绩构成。其中,将5分钟“即席演讲”与20分钟“模拟授课”合并,即先进行“即席演讲”,完毕后选手休息3-5分钟,其间评委给即席演讲打分,打分后选手进行20分钟的“模拟授课”。“模拟授课”进行到15分钟时,下一个选手抽签并进场做演讲准备。
本次竞赛,要求“课程教案”为手写内容,“模拟授课”应有一定量的粉笔板书内容,以便考察选手的“二字”功底;“即席演讲”限定在基础教育“新课改”范围内,题目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按三大科类分设优秀组织奖2个、一等奖10个(文科组、理科组各4个,体艺组2个)、二等奖20%、三等奖30%和优胜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经过进一步选拔,优秀者将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
教务处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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