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交叉融合能力、科学探索能力,经研究决定依托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科研平台,开展本科生探索性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科生探索性实践项目是指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主导开展的,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教师科研项目、平台,合作企业等资源开发科教融汇类、产教融合类、创新创业类项目提供给本科生参与,学生完成项目并通过项目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所获学分可作为自由选修课学分。
一、立项原则
1.探索性实践项目原则上设为1学分,不超过2学分;
2.项目的设计应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科学探索能力、创新实践能力、交叉融合能力的培养;
3.项目的设计应融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智能技术和信息技术。
二、立项类型
1.项目分为三大类:科学研究类、产业融合类、创新创业类。选题分类具体解释详见《湖北大学探索性实践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2.建设路径。
(1)从现有的科研项目、平台等资源中挖掘适合本科生参与的课题项目,课题项目应体现一定的前沿性、创新性、挑战度,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2)从现有的产业研究院、实践基地、合作企业等平台中探索适合本科生参与的真实的产业课题项目。课题项目应紧密联系产业,体现行业产业的最新动态,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交叉融合能力;
(3)与参与学生共同培育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项目。项目应坚持“产出导向”,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申请人填写《湖北大学探索性实践项目申报书》、《湖北大探索性实践项目教学大纲》(详见附件2、3)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申报书、教学大纲纸质版一式四份(需签字盖章)、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于6月23日前报送至教研办(行政楼307)。
联 系 人:陈晓敏 联系电话:88663580
3.学校评审: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立项。
四、项目管理
1.立项后作为自由选修课提供给学生报名选修,达到开课标准的,于2025-2026-1学期开课;
2.为充分保障项目实施的质量,每个学院和相关单位申报的开放探索性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3.项目结束后学校将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认定为校级课程,一年内,课程负责人在开展相应课程教学时,工作量按1.5倍核算,教学评价成绩在90分以上的,教学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学院优秀指标。
本科生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