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3.体艺类专业学生仅限在所属专业大类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除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原专业学习外,不得申请转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相关专业。
5.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或不符合其他转专业要求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
公示时间:3月28日起。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告转专业考核时间和地点。
2.学生申请
(1)学生认真阅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2)申请时间:4月1日8:00—4月3日17:30。
(3)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2)。
3.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
同一个专业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核。(注:部分接收学院需要提供成绩单,请学生在“智慧琴园”中的“电子证明”中下载!)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学院填写《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并在“转专业管理”中完成在线审核。学院于5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4.结果审定并公示
本科生院对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并通过本科生院网站对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两个专业均获准转入的学生以第一志愿为最终转入专业。
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申请复核,本科生院在接到复核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
5.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学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相关课程考核,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的成绩将如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请学生慎重考虑,如果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执行。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转入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附件1: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附件3:学院转专业网上审核操作指南
附件4:学院同意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附件5: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本科生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