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9),现组织开展省教育厅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建设要求
2024年,省教育厅启动新工科课程、新形态教材、实践教学项目、实践基地等四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路径切实可行,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到直接支撑作用,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强化课程思政建设,结合新时代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将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有机融入新工科教学;培养学生“大工程观”,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融入相关课程教学过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工文渗透,优化重构“基本理论+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创新应用”课程结构体系;探索基于AI 的新工科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2.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注重将学科前沿理论与技术、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融入教材;开发新工科领域 AR 教材、数字化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3.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从课程、课程群、专业层面推进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与优化,在实验实践教学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开展基于课程或课程群的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教学,基于专业的综合性创新实践教学研究,开发多学科交叉融合或者面向专业群的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
4.新工科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推动高校、企业、产业园区等共同建设基于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等新一代技术的新工科线上线下混合式实践教学基地,促进校企、校校、校地间的实践教学资源共享。
二、学校推荐数量及要求
1.学校推荐数量
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6项
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6项
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6项
新工科实践基地:3项
同一项目类别,每个学院至多申报2项,各学院请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并进行排序。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新工科项目。已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1.遴选申报。各学院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专业教师填写项目申报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各类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4、6、8,一式一份),申报书纸质版(附件1、3、5、7,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等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并制成一个PDF文件),以及电子版以“项目类别+学院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打包提交至对应联系人。
四、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遴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至湖北省教育厅。
五、联系人及材料报送
1.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
联系人:刘冰欣 邮箱:358030885@qq.com
联系电话:88663580
报送材料地点:教学研究办公室(综合楼307)
2.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联系人:陈晓敏 邮箱:654072183@qq.com
联系电话:88663580
报送材料地点:教学研究办公室(综合楼307)
3.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 4.新工科实践基地
联系人:张贞冰 邮箱:739561617@qq.com
联系电话:88663846
报送材料地点: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综合楼310)
本科生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