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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自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4-11-19  来源:教学教研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   审稿:CXM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11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阶段性检查。各专业提交自查报告,经学院审查,专家评审,专业修改,现将11个专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121日,如对自查报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教研科反映(电话:88663850,电子邮箱:654072183@qq.com)。

 

本科生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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