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鄂教高办函〔2024〕11号)精神,教育部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就我校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文件中的“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只推荐1人。
学校将综合考察被推荐人的工作简历,包括教学、科研经历,如发表的教学论文、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相关教育教学的社会兼职、主要业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情况后,确定推荐人后统一报送。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指委工作的身心条件。
4.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授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6.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7.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指委。
三、材料报送
1.教师个人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和在线填报系统推荐信息表(附件3,仅提交电子版),学院汇总后填写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本科生院。同时将所有材料以文件夹(命名为“学院+教指委推荐”)打包上传湖大云盘。云盘二维码和链接如下:
https://pan.hubu.edu.cn/collection/5389ed5272c4a87a1c58d907bdd3e709
2.截止时间: 2024年6月7日
3.联系人: 刘冰欣 88663580
本科生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