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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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31  来源:教学教研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   审稿:LBX   浏览:

各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引领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形成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合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以专业建设为基础,围绕教学成果奖培育,谋划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根据学院实际,设计支撑该综合改革项目的子项目,每项综合改革项目的支撑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子项目选题包括新时期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国家急需领域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师范教育类项目、美育劳动教育类项目、教学数字化类项目、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及其他自由选题项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详见《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各学院限报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一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经历须直接参与综合改革项目及其包含的子项目的设计、论证、研究及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综合考虑专业建设需要,每个综合改革项目可选择3项符合本专业建设特色的子项目进行设计子项目须对综合改革项目进行支撑,并体现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综合改革项目负责人每年限报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有同类型项目未结题或未验收,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再次申报。各项目除负责人外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3年已有项目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及以上相关学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申报方式与流程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相关研究与建设。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学院组织研讨谋划,做好统筹整合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申报的综合改革项目内的项目进行排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

学校给予立项的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各类项目按学校现有文件制度予以政策支持。学校按照省教育厅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先推荐立项的综合改革项目中的项目报送一流本科课程、十四五规划教材、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结项时须同时完成综合改革项目和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对未通过验收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研究立项申请。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项目,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07办公室

1.《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份,盖学院章及教学副院长签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35406868@qq.com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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