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引领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形成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合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以专业建设为基础,围绕教学成果奖培育,谋划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根据学院实际,设计支撑该综合改革项目的子项目,每项综合改革项目的支撑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子项目选题包括新时期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国家急需领域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组织建设项目、师范教育类项目、美育与劳动教育类项目、教学数字化类项目、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及其他自由选题项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详见《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各学院限报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一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经历,须直接参与综合改革项目及其包含的子项目的设计、论证、研究及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综合考虑专业建设需要,每个综合改革项目可选择3项符合本专业建设特色的子项目进行设计。子项目须对综合改革项目进行支撑,并体现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综合改革项目负责人每年限报1项。子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子项目。有同类型项目未结题或未验收,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再次申报。各项目除负责人外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近3年已有项目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及以上相关学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相关研究与建设。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学院组织研讨谋划,做好统筹整合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申报的综合改革项目内的子项目进行排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
学校给予立项的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各类项目按学校现有文件制度予以政策支持。学校按照省教育厅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先推荐立项的综合改革项目中的子项目报送一流本科课程、十四五规划教材、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结项时须同时完成综合改革项目和子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对未通过验收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研究立项申请。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项目,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07办公室:
1.《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湖北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盖学院章及教学副院长签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35406868@qq.com。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