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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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12-04  来源:  供稿人:运行办   审稿:运行办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核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1.全校性公共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由本科生院组织安排考核事宜。1211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公共课期末考核安排。

    2.各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结合公共课考核时间合理安排课程期末考核事宜。专业课程期末考核具体信息以各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3.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为考查或随堂考的课程,其考核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等信息以任课教师通告的信息为准。

    4.重修单独开班课程的期末考核工作由各开课学院组织安排考核事宜(通常为随堂考),考生可向任课教师咨询、了解有关考核的具体信息,提前做好考核准备。重修选课在普通教学班的(跟班重修),其课程期末考核与重修选课的教学班一致(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均相同)。

    5.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三者必须有其一,且图像清晰)到指定考场参加课程期末考核,不得随意变更考场。

    6.考生需按时参加课程考核,不得无故缺考,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可在考核前按要求申请办理课程缓考(具体要求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

    7.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将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本科生院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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