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强化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全面了解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定于第12、13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0日(周一)至11月24日(周五),11月28日(周二)。
二、主要内容
1.上学期教学档案(含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践报告和实验教学档案);
2.本学期课程教案及讲义;
3.最近一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4.本学期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含异动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5.本学期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情况;
6.本学期学院领导听课情况;
7.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8.开设有师范专业、工科专业的学院认证预备或整改情况;
9.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 改革和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
1.各学院根据以上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学校检查组听取各学院自查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请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2.查阅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教学大纲、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记录、领导听课记录表,抽查部分教案及讲义;
3.查阅最近一届毕业论文档案;
4.查阅学院教授、副教授名单及上课课表。
各检查小组秘书于本小组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科生院318室提交检查情况记录材料(即填写完整的附件二至附件十所有材料)及所检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查报告,本科教学检查问题汇总表和自查报告请提交电子版。
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