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6  来源:教学教研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   审稿:xzw   浏览:

各学院:

为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学校启动第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专业基本情况

2.近5年本专业部分办学指标

3.立项以来的专业建设进展

4.获省级及以上主要成果

5.存在的问题及后续举措

三、检查程序

1.专业自查。各专业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填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见附件2),撰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格式不限)。

2.学校检查。本科生院审查各专业自查材料,召开专业汇报答辩会,各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专家评审并反馈意见。

四、检查时间

1.专业自查时间:6月15-928日。

2.学校检查时间:9月29-10月30日,汇报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于9月28日前将《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湖大云盘

云盘二维码和链接如下:

https://pan.hubu.edu.cn/collection/9dda85fb21b624c1c065b3adad33ed67

 

 

本科生院

2023年6月16

 

 


版权所有2017湖北大学   联系电话:88663890   电子邮件:jwc@hubu.edu.cn 邮编: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