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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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分流和院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段炜   浏览:

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现就专业分流和院内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和方向分流

请开展大类分流的学院在616日前完成专业分流和分方向工作,分流名单要在学院公示3天。学院同时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分流和方向分流的系统操作(见附件)。

二、院内转专业

学校第一批转专业工作已经完成,转专业名单完成公示并无异议。如有学院要开展院内转专业工作,请在616日前完成。院内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3天。

三、专业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的调整

请完成了专业分流的学院对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进行核对和调整。由于一年级按照大类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进行,分流专业缺少一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因此学院要将该专业一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增加到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中,执行计划有调整的,也应作出微调,保证与实际开课一致,便于学生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转专业学生补修、统计学分和毕业审核等工作。

大类分流、分方向学生名单和院内转专业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请于6 16日前报送学籍管理办公室。


附件:专业和方向分流操作流程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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