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运行体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及教材选用审核工作。
一、课程编排时间安排
1.录入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核对教学执行计划(4月17日-5月9日)
各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指导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维护管理,原有专业可复制培养方案,新增专业需参照《湖北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校教字〔2022〕12号)自行编排录入,复制或录入完毕后提交送审。新增专业纸质版培养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及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7日前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教学研究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23级本科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对2023-2024-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整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并提交本科生院审核。教师教育模块选修课程于5月5日前核对完成。
2.报送纸质材料(5月13日前)
各学院将《教学计划微调情况汇总表》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3.生成学期开课(5月13日)
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全校2023-2024-1课程安排。
4.正式排课(另行通知)
本科生院和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共同完成课表编排工作,发布课表。
二、教材选用审核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7号)中教材选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对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选用教材进行审核。选用教材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定,经院党委审批,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公示截图、教材选用汇总表纸质档(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含签字盖章扫描版)于5月20日前报本科生院留存备案,教材选用审批备案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教材选用审批备案表及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工作注意事项
1.课程编排工作时间期限由本科生院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认真仔细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把好教材的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凡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相关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统一使用教材。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版教材。
本科生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