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学习行为分析》期末考核定于4月22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4月22日(周六)上午09:00-11:00;
2.考核地点:考生可从4月7日起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
3.考核形式:开卷考试
4.考核要求: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三者必须有其一)参加考核。
(2)考生需按时参加考核,不得无故缺考;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需在考核前按要求办理课程缓考手续(具体要求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本科生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