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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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的通知
时间:2023-02-22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HMF   浏览:

教学字[2023]3号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的通知》(鄂教高办【20232号)文件精神,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为做好我校数据填报工作,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习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数据报送范围

1.报送2022-2023学年度在校的本科生实习数据(即2022.9--2023.3)。此项任务学院完成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321日。

2.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即202341日起每月上报上月实习结束的数据,依此类推。

二、信息采集流程及要求

1.实习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学校为各学院教学秘书设置账号,通过短信发送至教学秘书手机,请注意查收并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2.认真阅读并组织学习《实习平台操作指南》、《实习数据填报须知》和《填报常见问题》等相关材料(见附件)。

3.数据上报要求

(一)实习监管数据上报

l 数据可以选择批量上传和单个上报,建议下载模板(附件4)批量上传。

l 实习监管数据每个栏目的填写,请务必仔细阅读《实习数据填报须知》(见附件2),否则,上传数据会反复失败,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实习类型:平台分类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四种。请各专业根据模板说明梳理归类。建议课程实习、见习实习、综合实习可归为平台中填报的实习类型中的专业实习。

2)实习方式:包含虚拟实习、模拟实习、现场实习和线上实习四种,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习方式。

(3)专业:实习平台的学生数据与教育部学籍库是关联的,如果是单个上报,那么系统自动生成学生专业;如果是批量上传的话,报错原因为专业不一致,请与学籍科联系及时更新教育部学信网学生学籍信息。

4)实习学分:注意格式为课程学分(实习所占学分)。如21),或88);

5)实习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内实习单位名称统一填“湖北大学”,社会信用代码为“12420881421741835F”。校外在企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实习的,请务必准确填写单位全称及社会信用代码(可网上查询),如果数据不准确,上传后教育部平台会提示校验不通过;实习单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实际名称,如“田野写生”“现场采访”“野外考察”等,社会信用代码填“无”。

6)时间格式:“yyyy-MM-dd”,如2022-01-01

7)数据上报,点击“上报新增实习数据”,选“上传文件”。若上传失败,会有上传失败原因的Excel文件,请修改再上传。如导入数据超过2万条,请分批导入。

8)学院上传数据成功后,由本科生院统一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实习数据将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对实习数据进行修改后重新上传;审核通过的实习数据直接生效。

(二)实习培养方案数据上报

可下载模板(附件5)批量上传,亦可单个编辑上报。数据填报规则请详读《实习数据填报须知》中“上报实习方案规则”部分(见附件2,按要求填报上传。

三、工作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的内容确保填报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本科生院在学院填报基础上,平台审核通过后提交,提交后无法撤回修改。

附件:

1.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实习数据填报须知

3.数据填报常见问题

4.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5.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本科生院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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