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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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3  来源:  供稿人:本科生院实践教学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   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研函〔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抽查范围包括2021-2022学年度(202191-20228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来华留学),详见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 (附件一,不在网站公开,单独发送给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抽检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上级抽检比例将不低于2%,由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随机抽取。


  二、工作安排

1.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相关工作由各学科性学院组织;来华留学生相关工作由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

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对本次抽检范围内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然后按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一)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格式见附件二)及论文(设计)附件电子档材料报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协调各单位工作,审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并报送到抽检信息平台,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抽检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报送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推荐工作,加入QQ工作群584995518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自主组织对本单位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

  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在96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上报,在抽检信息平台中提交填好的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材料,并将上传的论文信息汇总表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发到154164360@qq.com。各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在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论文题目、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设计)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超大附件文件名称(选填)、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及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具体填写要求详见《论文原文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二)。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

  ①若同一条论文信息对应的材料包含论文原文和附件材料(非过程文档),建议论文原文单独提供,不要和其它材料一起打包压缩。例:如果一名学生的毕业作品包含三个文件:毕业论文.pdf、视频.mp4、图片.jpeg,报送时应将视频和图片一起打包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但不要放到一个文件夹再压缩),根据论文信息汇总表将pdf文件和zip文件重命名后,与其他学生的材料一起压缩为一个ZIP压缩包报送。

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命名按“2122_43_10512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SM/W)_序号.文件后缀”,其中LW/BS/SM/W分别对应《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字段AA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无”;专业代码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本)》;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序号为001、附件序号为002;支持的文件后缀类型包括:PDFDOCDOCXZIP。文件名称要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内容一致,否则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③任何压缩文件内不得出现文件夹。

  4.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在9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报送工作。


  四、专家库建设

  专家库依托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主要功能包括:各高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等。

  1.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各学院每年定期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各学院原则上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2.专家信息更新。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需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包括增补入库专家,修改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以及对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3.由于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暂未开放,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学校对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依规予以追责。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联系人:潘毅楠;联系电话:88663846;联系工作QQ群:584995518;电子邮箱:1541643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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