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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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2  来源:  供稿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审稿:XZW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落实“四新”建设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10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优先增设“四新”专业;

2.优先增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本单位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结合“四新”建设要求,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鼓励传统专业升级改造,鼓励设置学科交叉、急需紧缺的新兴专业。

2.各学院申请设置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具有相关学科和专业依托,有稳定的社会需求、科学的培养方案和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三、进度安排

1.713日前,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并由院长签字)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科(综合楼309),电子版发送到411860475@qq.com邮箱中。

1)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附件2);

2)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

3)其它必要补充说明材料。

2.715日前,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新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

3. 720日前,报学校审定。

4. 7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四、其他要求

1.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2.各学院应不断加强现有专业的内涵建设,不宜过分追求专业数量的增加,应确保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比不低于专业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对存在办学条件明显不足、质量保障乏力、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等情况的专业,亦可论证后按规定提出并转或撤销。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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