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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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来源:  供稿人:   审稿:魏顺   浏览:

各学院:

2021-2022学年度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工作将于第10周全面启动,第16周全部结束。本学期评价工作由学生、同行教师、管理人员三方共同完成,三方的评价结果将作为评价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参考依据。请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组织好各方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要做好评价目的、意义的宣传,要求教师、学生认真对待评价工作,提高学生的参评率和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并及时处理和反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2学院教学秘书要协助评价小组做好各类评价的组织工作,及时校对和核实数据。评价期间,要及时督促未评价学生参与评价,并为学生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通识教育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要加强评教的组织与协调,指派专人负责学生上网评教工作,在评教期间为学生开放学院计算机教室。

三、时间安排

142556日,学院教学秘书完成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数据核对工作,确保课头信息准确无误,完成同行评价和管理人员评价系统的分组工作课程评价变动汇总表》(附件1)、本科生院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32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057893@qq.com

259日至513日,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本科生院网站核对选课数据(网址:http://jwc.hubu.edu.cn),登录后点击“学生选课学期课表查询→勾选‘放大’按钮”查看自己所选的课程是否有遗漏、任课教师是否相符等。513日前将需要更正的数据反馈给学院教学秘书,进入正式评价阶段后数据一律不予更改。

3516日至527,学生登录本科生院网站(网址:http://jwc.hubu.edu.cn进行评价

4516日至527同行教师、管理人员完成评价工作,同行教师评价、管理人员评价采用上网进行。院属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同行教师上网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应在相互听课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组织本单位教学质量责任人、教学管理人员上网评价;管理人员应在听课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所了解的情况,任课教师进行客观评价

563学校将学生评价结果反馈给学院。对于得分为80分以下的课头,学院要及时与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联系沟通。

6610日前,各学院将任课教师考核结果填入全日制本科教学质量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连纸质文档送交教务处320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15057893@qq.com

四、成绩汇总

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评价总分=学生评价成绩×80+同行教师评价成绩×10+管理人员评价成绩×10

2.各学院要依据每位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成绩确定评价等级,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划分依据如下表

等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划分依据

A90

优秀率不得超过参评教师总数的30%

80A90

60A<80

A60

备注:A—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

五、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质量办(行政楼320

联系人:魏顺  88661553  邮箱:115057893@qq.com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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