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计划安排,大部分课堂教学任务陆续完成。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按时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准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报送工作。
一、具体安排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认真核实本学院或本单位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量。注意同一教学班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工作量核准工作。
2.根据《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3号),各学院核准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学业导师工作量,按每生每学年5学时计算,经费开支由学校和学院按1:1比例共同承担。
3.楚才学院工作量分为两部分核准:一是学业导师工作量,按每生每学期12学时计算;二是课程教学工作量,由楚才学院核准,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
4.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前三项数据后填写《学院公共课、委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于6月4日前交至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5.各学院通知本学期第一次上线公众平台的慕课主讲教师主动加入“已上线慕课”QQ群(群号603324759),填写《20XX—20XX学年度第XX学期第一次上线公众平台的慕课课程绩效奖励清单》,于6月4日前反馈电子版至邮箱149882456@qq.com。
6.各学院之间的“互开课”(非通识类课程)工作量不单独上报,其工作量和课酬的核准与发放由开课学院和上课学院双方协商完成。
7.各学院按课堂教学工作量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类、统计、汇总本院教师本学期所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依据学期末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数据,按在编在岗参评教师总人数的30%分配优秀指标(慕课主讲教师、双语立项课程负责人、通识教育学院优秀指标单列),填写《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5日前交至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二、报送要求
1.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中心“教务运行相关下载”模块可下载以上三个表格。
2.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报送数据时应核算准确、实事求是,严禁漏报、错报、虚报。
本科生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