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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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来源:  供稿人:​ 学籍成绩管理办公室   审稿:Yin   浏览:

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经各学院申报,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接收的专业共有22个,详细信息见《2021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

  各学院于57日,在教务系统中设置本学院招收专业中可接收的学生所在专业。学生可申请的辅修专业见教务系统。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2019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仅招2020级学生)。

  申请条件: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身心健康,未受到学业警示及以上处分,对所报考的辅修专业有一定的志趣,主辅修专业必须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我校各专业大类信息见附件2

  三、报名、考核及录取

  1.报名

  510-17日,申请辅修学习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培养管理—>辅修报名—>选择辅修学年学期后点击查询—>悬停辅修报名说明,可查看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点击报名—>选择志愿。点击审核记录可以查看审核结果。

  519日前,主修专业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并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操作,通过主修学院审核的学生,方可参加辅修学院组织的考核。

  2.考核

  525-29日,辅修承办学院组织考核,63日前在教务系统填写学院考核结果。

  3.录取

  620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考核通过学生名单。

  四、学费

  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期选课结束后,按所选学分数收取。

  五、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

  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总学分为50-60学分,课程教学要求与该专业主修课程相同。修满规定的学分,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从2022年起,我校辅修学生不再授予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六、教学组织

  学校计划接收单独开班的专业录取人数达30-4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教学安排2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或节假日。非单独开班的辅修学生,插班到辅修专业修读,要求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修读完辅修专业的所有课程。

  七、以上信息已在湖北大学本科生院网站公布,欢迎到网站查询。


  附件:

   12021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

   2、湖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信息


本科生院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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