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实践学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度奖励学分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我校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湖北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应获得奖励学分尚未认定的,均可申报。
(二)学分录入
1.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http://jwc.hubu.edu.cn)中录入奖励学分(录入方式参考附件1),成功录入后,上传佐证材料文档(首先将相关材料拍成清晰图片或对相关网页进行截图,缩小图片后,编辑到A4幅面的word文档当中,网页截图的要提供网址,文档大小不超过3MB)。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的奖励学分由教务处录入,不需申报和汇总。
3.奖励学分涉及的项目如果是系统中尚无备案的,须由学院将电子版申请(附件2)和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图片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新项目录入系统。学生申报学分。
(三)审核认定
1.教务处将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将电子版学分汇总表分发到各学院。
2.各学院审核学分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学分汇总表。
3.各学院打印学分汇总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粘贴电子签名。
4.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奖励学分进行认定。
(四)工作流程
1.学生2020年4月19日前完成新增项目申请,学院2020年4月21日前完成新增项目汇总上报,教务处4月23日前完成备案录入。
2.学生2020年4月27日前完成奖励学分网上申报。
3.教务处2020年4月28日下达学生申报的奖励学分汇总表电子版。
4.各学院2020年4月29日完成学分审核并将学分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
5.教务处5月8日前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学生即可查询认定结果。对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将电子版申诉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报所属学院,学院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学分相关工作,逾期不予补录和修改。
二、安排在本学期的实习实训、生产实习等学分的认定工作
(一)结合实际,学生确实开展了实习实训、生产实习的,由学生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确认,由学院予以确认学分。
(二)用虚拟平台进行实习实训、生产实习工作,并完成规定的环节内容,达到学分要求的,由学院予以学分确认。
(三)其他因疫情影响导致毕业生本学期实习实训、生产实习学分无法完成的,学生可以提出学分替代申请,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学院应做好学分替代或者减免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