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
2012年暑期至2013年4月,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符合《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外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6]24号)规定,应获得奖励学分尚未认定的,均可申报。学生要如实填写《湖北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核并录入教务系统。
二、录入
学院学工办要安排专人负责学分录入工作。
1、以学生获得证书或批文的时间为标准,输入奖励学分对应的学期。备注栏中录入竞赛名称、证照名称等相关奖励信息(20字内),否则不予复核。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记载奖励学分。
3、外国语专业考级证书审核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4、本学年负责本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若有变动,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老师,电话:88663846)。
三、复核
学分录入后,4月27日前学院向教务处实践办提供《奖励学分信息表》(系统可直接打印)、奖励学分佐证的原件(必须按《奖励学分信息表》顺序排列好,否则不予审核),本次复核工作不需向教务处提供《湖北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
附:
1、《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外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6]24号)网址:http://jwc.hubu.edu.cn/admin/news/500.htm
2、《湖北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网址:http://jwc.hubu.edu.cn/admin/news/500.htm
教 务 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