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13[12]号
各学院:
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进入中期指导阶段。为切实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学校将加大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巡查力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网址:http://jwc.hubu.edu.cn/admin/news/373.htm附件1)要求召开开题报告会。
2.各学院在完成开题报告的同时要进行优秀毕业论文选题的初步遴选。可重点考虑保研毕业生的选题和其他优质选题,并保证指导老师有足够的精力投入指导。
3.各学院4月19日(第8周)前认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阶段自查工作。要对照《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务处将组织督导员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各学院须向督导员据实汇报有关情况。
4.论文公开答辩前,各位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务必认真进行论文(设计)的形式及内容审查,凡不符合《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二〇〇五年十二月编印)中文本规范及其它要求的论文,不予评审,暂不安排参加公开答辩,改正后方可进行有关程序。其中论文(设计)文本应依次包括封面、目录、中文题目、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外文翻译等部分,其先后顺序不能混乱,每一项目严格按文本规范书写。
5.评审、答辩过程中发现有严重不足之处,责成学生按照评审、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对于拟评定为优秀、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应利用学生在校之际,指导学生按照评审、答辩小组意见进行改进。
6. 5月17日(第12周)前专业答辩小组完成对毕业论文(设计)符合答辩要求学生的公开答辩,5月24日(第13周)前学院答辩委员会完成对成绩为优秀和不及格学生的第二轮公开答辩。各学院按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于答辩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抽取部分毕业论文,使用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其进行检测并通报检测结果。
7.第14周至第18周做好论文成绩汇总、优秀论文推荐和毕业论文总结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届时,学校将根据省学位办规定的方式对优秀论文予以上报参评。
8.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指导教师密切关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积极主动地指导学生高水平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教 务 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