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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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3-12-05  来源:  供稿人: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   浏览: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参加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其中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竞赛时间和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定于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通识教育学院的学生由通识教育学院组织报名、缴费和初赛,研究生院的学生由研究生院组织报名。
  决赛定于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参加决赛的学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命题范围和竞赛题型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将以英语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为依据,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样题将于考前在有关网站公布。
  四、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全省决赛中角出)、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获奖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上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2014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五、报名和缴费
  本次竞赛本科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现已开通,请各位同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今年的报名截止时间根据上级要求提前):即日至2013年12月15日。4月初领取准考证。
  2.报名方法:
  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登陆湖北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hubu.edu.cn),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个人首页”→“考级报名” → 选择考级课程(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点击“我要报名” →认真核对弹出对话框中个人的学籍信息→ 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 点击“确定”→ 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 点击“确定”。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点击“个人信息”→“等级考试报名”→“大学生英语竞赛”→“申请”即可。
  超过报名时限不予补报。
  3.缴纳报名费:根据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本次竞赛收费每人30.00元,用于组织、宣传、报名、初赛和初赛阅卷、决赛及决赛评卷、颁奖等工作。本次缴费采取校园卡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前需通过圈存机在个人校园卡电子帐户上存储相应金额。具体操作方式可在2013年12月18日后登陆校园卡电子支付平台网站或校园一卡通服务网站(http://ecard.hubu.edu.cn)中查阅。缴费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已报名的学生可登录到校园卡电子支付平台(http://epp.hubu.edu.cn:8080)进行缴费。超过缴费时限不予补缴。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办、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88663846 88661395)。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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