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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3-09-18  来源:  供稿人:学业指导中心   审稿:   浏览:


教学字[2013] 35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精神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2]4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免试推荐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 杨鲜兰 顾豪爽
  成 员: 万路路、刘靖君 刘晓波 邵士权 肖 德 张新银 柯志坚(以姓氏笔画为序)
  (二)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有相应专业具有教授技术职称的教师参加,负责各学院推荐遴选的具体工作。
  二、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2]46号)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A类:免试直接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B类:免试直接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C类:免试直接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D类:保留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留校专职从事思政、管理或教辅工作),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类:申请外校免试研究生,若自带计划则占学院推免计划,全校不超过计划的10%,且外推单位为第一批“985”高校(北大、清华、复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浙大、哈工大、南大、中科大、华中科大、武大共11所)或同学科领域实力和水平全国排名前三名的科研院所。
  F类: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团中央、教育部专项)。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一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条件
  1、申请A类、C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列前30%,且无不及格课程;
  ②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成绩达到490分;体育、艺术类学生,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体育特长生此要求可适当放宽);外语类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外语考试四级;
  ③根据综合考核排名,由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择优选拔推荐。
  2、申请B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品德评定应为良好以上;
  ②积极参加体育训练,踊跃代表我校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
  a.作为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球队等)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4名或世界大学生体育比赛前8名;
  b.个人项目(田径、乒乓球等)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3名并达到国家健将运动员标准。
  ③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
  3、申请D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
  ②有担任院级或校级学生干部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③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列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④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申请E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列前30%,且无不及格课程;
  ②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③在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或有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有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或有科技立项项目等。
  5、申请F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②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具有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联、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主要负责人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环境能力,符合支教工作需要,能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④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有具体突出的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经历。
  ⑤担任校、院两级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志愿者协会和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五、推荐程序及名额
  1、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及《学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并连同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推免生前三年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成果和奖励证明材料,测算平时成绩后(平时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以百分制计),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奖励加分由各学院认定后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上实施,且上报教务处备案。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各专业学生平时成绩名次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组织相关专家(3-5人)对候选人进行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选拔,并按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提出推免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复审学院报送的A、B、C、E类推免生材料,并将复审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D类学生选聘办法见《湖北大学选聘硕士研究生专职从事思政、管理、教辅工作管理办法》(校人字[2010]12号),具体选聘时间由人事处另行通知;F类学生选聘办法和时间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5、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湖北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向学生公布推荐免试生的基本资格条件,制定公开、明确的标准和严格、透明的工作程序;
  2、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应在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9月27日前将拟免推生名单及电子文档(表样见附件5)、原始材料(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承诺书(表样见附件3)、考核成绩记录表(表样见附件4))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交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4、推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E类推免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需向教务处书面承诺若公示未获通过,取消推荐资格。
  七、其它
  1、经学校确认的推免生,在后续学习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①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②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③课程学习考核不及格,实践教学或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优秀的;
  ④申请出国的;
  ⑤报考其它专业或其它学校硕士研究生的。
  2、凡被确定为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网统一报名,按规定到我校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并按申请学校规定要求参加2014年研究生入学相关考试、考核和复试。
  3、E类推免生若未被外校考核录取,计划收回,本人不得转为本校推免生。
  4、学校拟从2014级推荐免试在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中遴选“1+4”模式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具体遴选办法见研究生院通知。进入该改革模式的学生,大学四年级学院衔接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湖北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
  附件2: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4: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记录表
  附件5: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送名单(样表)
  附件6: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7:湖北大学选聘硕士研究生专职从事思政、管理、教辅工作管理办法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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