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教学督导员工作制度》(校教字[2012]6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启动我校教学督导员遴选换届工作。教学督导员由学院按条件推荐,学校审定聘用,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一、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
(一)关心教育事业,热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敢于严格管理,善于与师生沟通,能积极发表意见。
(二)熟悉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和管理规范,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治学严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威信。
(三)学校退休或临近退休人员,德高望重,具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或离开教学岗位不超过10年。
二、推荐人数、报送时间及地点: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请于2015年6月20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送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1室)。联系人:徐珊,电话:88661553。
三、有关说明:
(一)教学督导工作面向全校,督导员确定后由学校打通任用,不局限于某一学院,请各学院站在全校整体的角度积极推荐。
(二)请考虑不同类型课程的教师,如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验课等。
(三)在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尊重教师本人意愿,请各学院在做好信息发布、思想动员的同时,将确实热心督导工作的教师推荐到学校。
(四)研究生院教学督导员遴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组织。
附: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学院:____________(盖章)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校
教龄 |
所授主干
课程 |
是否
退休 |
本人是否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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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