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13]6号
各学院:
为保证2013届学生顺利毕业,现启动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课程、学分审核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于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应督促其在本学期选课时将未修够的学分及课程补足。
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毕业要求的专业范围
2009级本科、2010级专科
二、2013届各专业毕业学分、课程审核
鉴于各专业在实施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时均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请各学院根据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好2013届本科各专业毕业学分审核及专科的毕业课程审核工作,并将本学院2009级本科各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及2010级各专科专业毕业课程最低门数要求,按附件中的样表格式填好,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3年4月9日17:00之前交学籍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依据培养方案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反馈。
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