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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31号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深化创新创业改革,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建设和创新创业四结合,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依托我校优势学科,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途径与方法为抓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建设为保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坚持教学、科研、实践、社会服务协同创新,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创新创业教育短板

用系统观点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创新创业教育薄弱环节,致力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敢于批判、善于质疑、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育人环境,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基本目标

逐步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所合作、校校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推行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人才培养重心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培养模式、研究型的教学模式和以生为本的管理模式,力争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整合各项资源。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组织统筹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工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等校内相关部门及学院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资源,坚持“职能统筹、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思路,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指导与服务、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

探索创新创业人才选拔考核机制和评价办法。在本科自主招生过程中重视选拔具有创新创业潜质优秀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过程中为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单列指标。

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1至2年休学开展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调整学业进程。

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关创新创业实践必修与选修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学科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予以量化评价并转换成相应学分。

积极探索校校、校企、校所、校地等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各界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产学研载体建设,合力助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企事业单位和研究院所合作办学,积极探索实习实训、科研合作、创新竞赛、创业孵化等协同育人模式。

(三)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课程及教学体系

成立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委员会,盘活现有课程资源,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设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挖掘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现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增设创业管理、商业计划、领导力提升、技术创新转换等课程,充分利用各类专业社会机构、国内外院校的精品课、网络视频公开课、慕课等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开发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出发点,大力推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首创和冒险精神、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独立工作能力、社交和管理技能。推行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积极推广以翻转课堂为代表的研究性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考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管理和运行模式,推广形成性评价考核方式改革,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整合一批具有创新创业指导经历、理论研究深厚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强的教师组建湖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知名科学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授课合作教师,组建多个专兼结合、校内外共建的高素质教师团队。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管理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参加国家、省、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指导、职业规划等资格培训,深入企业挂职锻炼,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团队的专业化水平。

(五)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考核体系

建立多维度的考核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创新创业课程考核要注重考查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实施创意设计、创新项目考核、创业计划书、模拟竞赛、创新创业学分等多元化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明确教师、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

(六)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制度

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转专业制度和弹性学制,为学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在教师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根据教师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的贡献、获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给予奖励。

(七)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

构建竞赛活动、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孵化、创业实务四轮驱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积极支持举办各类学科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并向成功创业的转化,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科技含量和成功率,打造湖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品牌;加强对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等公共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促进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共享,建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实践新基地,积极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加大科研基地、大学科技园等科研平台建设与共享力度,整合资源,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提高项目孵化速度。

探索成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积极动员校友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源,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投资人的合作,推进社会资源、校友资源配置与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创建具有活力的“学校引导资金—社会公益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新创业生态链,全方位支持学生落实创意、做大实体。

(八)加强学生创业孵化培育体系建设

构建“校内孵化器+校外加速器”创业孵化培育体系。通过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打造校内孵化器。建设特色鲜明的创客实验室和创客空间,使其成为营造创业氛围,培养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通过对接社会孵化器、联合孵化基金等举措打造校外加速器,加强与省内外前沿城市孵化器对接,借鉴孵化基金成熟运作管理经验,探索从科研成果到产业孵化的途径,实现对初创项目的孵化和牵引。

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形成“萌芽—选拔—挖掘—孵化—培育”工作链条,推动创业项目向创业园区转移和创办企业转化。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成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领导任组员,全面领导,统筹协调,着力形成学校主要负责、部门协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学生踊跃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制度。梳理、规范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项目管理、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休学创新创业弹性学制;建立和完善与校内外科研基地、地方政府、科技园、企业等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经费支持的有关制度,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统筹信息。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团队、投资者等信息共享、发布与管理平台,提高创新创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运行效率,营造良好的氛围,降低运行成本。

(四)配置资源。配备创新创业专职教育和管理人员,建立创新创业工作专项资金,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场地,为湖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坚实保障,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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