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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22号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湖北大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提质、进位、百强”目标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着力推进符合我校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的引领、示范与辐射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互动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

二、基本原则

1.立足自主建设。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学校支持、学院负责、教师主导”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构建具有我校特色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着力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的广泛应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依章管理,明确学校、学院的职责范围,强化课程负责人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的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不良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总体目标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教育手段推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扩大优质课程资源覆盖面,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按照“建设一批、转换一批、购买一批、共享一批”的思路,规划建设100门左右的在线开放课程。牵头成立湖北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探索高校间教学资源共享和学分互认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行基于“互联网+”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培养服务湖北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端应用型、交叉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提供支撑。

四、主要任务

在线开放课程采用“分类建设、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建设与管理方式,课程主持人为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院负责管理校级及以下课程,学校负责管理省级及以上课程,按照“建课程、搭平台、组联盟”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1.建课程。建设一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网络辅助教学规范的标准化课程;推进一批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视频公开课转型升级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引进一批公众平台共享优质课程资源,重点引进通识教育、创新创业等两类课程;培育一批以应用、开放与共享为目标的在线开放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推进混合式、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

2.搭平台。引进集“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及教务管理”于一体、适应学生碎片化和个性化学习需要、满足教师混合式教学需求的网络课程教学平台。以专业培训、实操培训等方式,推进平台的普及与应用,使之成为安全稳定、资源集聚、服务高效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平台。

3.组联盟。通过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深化课程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共享、辐射与推广。牵头组建湖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校际应用,探索高校间教学资源共享和学分互认的有效途径。

五、组织管理

学校切实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检查评估与考核,配套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保障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质量。

1.检查评估。根据课程在线运行、教学效果等情况,着重从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和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六大方面,对在线开放课程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价。对课程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内容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及服务进行规范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

2.考核管理。建立在线开放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机制,定期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质量、应用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探索建立学校内部或校际之间具备考核标准的在线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机制,积极探索并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推广应用,加强课程选用管理及学分管理,切实确保课程应用质量。

3.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对验收合格的课程给予教师3倍工作量认定,并按每节课80元标准给予绩效奖励。对优秀的在线开放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并按相应级别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予以认定。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慕课主讲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1.5倍核算,教学评价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教学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学院优秀指标。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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