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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29号

为充分发挥通识教育在培养一流本科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质量,并积极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课程建设经验,在原有通识课程体系的基础上,科学设置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十三五” “提质、进位、百强”目标定位,坚持“通识为体、专业为用”的教育理念,科学推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渗透、一般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有效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方法,学会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逻辑思维,全面提升学生内在素质,培养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创新型人才,有效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建构自我、承担使命、奉献社会并逐步成长为 “国民表率、社会栋梁”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按照“建设一批、购买一批、共享一批”的思路,规划建设100门左右的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并将其中若干门课程打造成为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形成一批配套教材供学生自主学习;推进优质资源课程的开发和共享。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一流本科教育”理念为引领,落实学校“一流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改革设计理念,按照“平台优化、模块设置、学分量化、自主选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拓展通识教育的宽度和深度。

2.坚持标准,有效体现通识教育核心课的价值特征。科学制定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遴选标准,全面考虑课程的通识性、交叉性、国际性、创新性以及校本文化特性,培养学生的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体现学校办学传统、优势与特色。

3.坚持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普适性。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对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胸怀。

4.坚持团队发展,鼓励跨学科建设。按照“学校投入、学院主抓、教授领衔、团队优先”的立项建设原则,全面挖掘学校优质课程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学校特色、融入优秀学者文化的跨学科通识教育课程,培养一批热心教学、专注教学的优秀教师队伍和卓越教学团队。

5.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行基于“互联网+”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互动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课程类别

学校通识教育课程总体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部分,其中, 通识教育必修课即公共基础课的设置原则上不变,通识教育选修课分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两类。

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是指具有综合性、交叉性的主干课程。核心课程需由稳定的教学团队承担,团队负责人需由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承担。

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应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和培育精神,而非讲授专门知识,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1-2个学分,每周1-2学时,并在一学期内完成。

大学四年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8学分。其中需修读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至少2学分。原则上学生不得选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五、课程模块设置

根据我校通识教育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和优势,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四大模块”设置,分别为: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

1.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

主要涵盖物理、化学、数学、生物、信息、天文等自然科学及其工程技术领域,通过对不同学科典型案例的介绍,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科学史观,了解最新的科技动态和趋势,领会科学精神的内涵和意义,学会运用科学思维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和创新精神以及工程和技术意识。

2.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

主要涵盖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社会学科领域,通过学习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概念与理论,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塑造健全人格,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

3.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

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哲学、伦理学等学科领域,通过经典导读与研讨,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和人文关怀能力;使学生学会用历史的方法、以历史的眼光认识事物;使学生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

主要涵盖音乐、影视、戏曲表演、书法、绘画、雕塑、建筑、工业设计等艺术形式的内容。通过对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提升学生发现美的能力和审美情趣,养成学生高尚的情操。

六、课程教学要求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内容可以设计成导论型、经典著作选读型、专题研究型、方法经验与技能型或其他类型。

2.教学重点应是启迪思路,讲解方法和跨学知识的内在联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倡运用课堂研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角色扮演等多元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以及跨学科的思维方法。

3.课程成绩评定应体现形成性评价原则,最终成绩由学生学习过程和自主学习情况等多元评价指标确定。

七、组织实施

1.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设置实行课程审议制度,在教师申请、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推荐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从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实施与评价方式、任课教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课程方可列入通识教育选修普通课程。

2.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原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精选符合要求的课程,二是结合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学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采取遴选立项、定期评估和不断完善的方法进行建设,在公平竞争的机制下逐渐推出一批具有湖大特色的名师名课。

3.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机制。学校成立通识教育委员会,负责通识教育改革与课程建设,组建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学校统一协调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确定课程遴选标准以及课程主讲教师资格遴选条件,建立完善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学院负责遴选和推荐优质通识课程,加强课程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学院开设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八、保障措施

学校切实加强通识教育课程的检查评估与考核,配套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保障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建设质量。

1.专项投入,加快建设。设立学校“十三五”通识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加快通识教育课程团队建设、优秀教材编写、优质网络课程共享资源建设,确保学校“十三五”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

2.优化评价机制,加强考核管理。建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加强课程选用管理及学分管理,确保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效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3.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建设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促进优秀教师主动承担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对每门核心课程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课程建设和绩效奖励。对于评估合格的通识教材,按每千字150元标准给予奖励,计算绩效奖励津贴。

九、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大学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标准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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