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学校可为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英文翻译件审核盖章服务(请注意,此翻译件不等同于官方学历证明)。为保障办理顺利,请务必遵守以下要求与流程:
一、翻译件格式要求
翻译件须严格依据证书原件内容进行翻译,确保落款日期、证书编号等信息准确一致。
请使用A4纸张编辑,版面布局应为上半部分中文原文、下半部分对应英文译文。
翻译件内容应仅为证书文字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图片、图标、学校标识、翻译公司标识等无关元素。
二、办理流程
请根据您是否携带证书原件,选择对应流程办理:
情况一:已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所需材料: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英文翻译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请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前往综合楼924室办理盖章。
情况二:未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一步(核实):请携带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先行前往本科生院学籍办公室进行信息核实。核实通过后,学籍办将在您的证书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
第二步(盖章):持经学籍办核实并盖章的证书复印件、英文翻译件及本人身份证,前往综合楼924室办理翻译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