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总结成绩、发现不足,特决定开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附件1)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院成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应由5-7人组成。
(二)各项目组根据本年度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相关绩效报告书(附件2)报学院。
(三)学院组织初步考核,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出考核结果,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学院考核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四)各相关学院完成绩效考核后于11月17日前(11月17日尚未结束的学科竞赛可适当延期)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绩效报告书纸质版1份报本科生院,将电子版报电子邮箱:154164360@qq.com。
各项目组应从项目实施、所获成果、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2021年的工作。各相关学院应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报送考核材料。学校将组织评审并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潘毅楠
地址:行政楼312室
电话:027-88663846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