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奖励学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我校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湖北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应获得奖励学分尚未认定的,均可申报。
二、学分录入
1.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http://jwc.hubu.edu.cn)中录入奖励学分(录入方式参考附件1),成功录入后,上传佐证材料文档(首先将相关材料拍成清晰图片或对相关网页进行截图,缩小图片后,编辑到A4幅面的word文档当中,网页截图的要提供网址,文档大小不超过3MB)。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的奖励学分由教务处录入,不需申报和汇总。
3.奖励学分涉及的项目如果是系统中尚无备案的,须由学院将电子版申请(附件2)和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图片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新项目录入系统,便于学生申报学分。
三、审核认定
1.教务处将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将电子版学分汇总表分发到各学院。
2.各学院对审核学分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学分汇总表电子版。
3.各学院打印输出纸质版学分汇总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名、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备查。
4.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奖励学分进行认定。
四、工作流程
1.学生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新增项目申请,学院3月27日前完成新增项目汇总上报,教务处4月2日前完成备案录入。
2.学生即日起至4月22日完成奖励学分网上申报。
3.教务处4月26日下达学生申报的奖励学分汇总表电子版。
4.各学院4月28日完成学分审核并将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
5.教务处5月8日前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学生即可查询认定结果。对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将实名申诉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报所属学院,学院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学分相关工作,逾期不予补录和修改。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