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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2015-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来源:  供稿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   浏览:

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度2015-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我校2015-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符合《湖北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应获得奖励学分尚未认定的,均可申报。

  二、学分录入

  1、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http://jwc.hubu.edu.cn)中录入奖励学分(录入方式参考附件1),成功录入后,上传佐证材料文档(首先将相关材料拍成清晰图片,缩小图片后,编辑到A4幅面的word文档当中,大小不超过3MB)。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的奖励学分由教务处录入,不需申报和汇总。

  3、奖励学分涉及的项目如果是系统中尚无备案的(即超出附件2范围的项目),须由学院将书面申请(附件3)和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返回原件,将认定的新项目录入系统。学生申报学分。

  三、审核认定

  1、教务处将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将电子版学分汇总表分发到各学院(另行通知)。

  2、各学院审核学分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学分汇总表。

  3、各学院打印学分汇总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奖励学分进行认定。

  四、工作流程

  1、学生2019年5月6日前完成新增项目申请,学院2019年5月7日前完成新增项目汇总上报,教务处5月9日前完成备案。

  2、学生2019年5月14日前完成奖励学分网上申报。

  3、教务处2019年5月15日下达学生申报的奖励学分汇总表电子版。

  4、2019年5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学分审核并将学分汇总表纸质版报教务处。

  5、教务处5月24日前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学生即可查询认定结果。对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将书面申诉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报所属学院,学院汇总后于5月27日前报教务处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学分相关工作,逾期不予补录和修改。

  六、联系人:潘毅楠,联系电话:88663846。

教 务 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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