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业已开始。现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执行:
一.2015年10月9日前完成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资格及选题审核工作,选题汇总报教务处。
二.2015年11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审核和下达工作。
三.2016年3月4日前按照《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附件1)规定召开开题报告会,同时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步遴选,遴选优秀论文时,重点考虑大创项目相关或者保研毕业生完成的论文。
四. 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阶段自查工作。各学院对照《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务处将组织督导员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五. 2016年4月22日前将第一、二轮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安排人员抽查答辩情况。
六. 2016年5月8日前专业答辩小组完成对毕业论文(设计)符合答辩要求学生的第一轮公开答辩和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
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附件5)要求,论文公开答辩前,各学院应对论文(设计)的形式及内容审查,进行预评分,不符合《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规范》(附件3)的论文,不予评审,暂不安排参加公开答辩。进入答辩程序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专业答辩小组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毕业论文(设计),了解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并拟定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十五分钟左右),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以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七. 2016年5月16日前对第一轮答辩不及格或拟评定为优秀的论文(设计)进行第二轮答辩。
对于拟评定为优秀、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论文,学校将使用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其进行检测并通报检测结果。
八. 2016年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七. 2016年5月30日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年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6),完成论文整理归档、优秀论文推荐与电子版归档等工作。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1.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2.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3.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规范
4.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5. 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
6.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年自查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