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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本科生奖励学分及课外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19  来源:  供稿人:学籍管理办公室   审稿:   浏览: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湖北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和《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外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学生奖励学分和课外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

凡符合申请奖励学分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奖励学分。 学生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奖励学分及课外活动学分认定手册》,申请奖励学分者,需提供可佐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核。

2、审核

学院参照管理奖励学分和课外活动学分办法的认定标准,对申请奖励学分、课外活动学分的学生材料、学分数逐项严格审核,并在《奖励学分及课外活动学分认定手册》上签署意见。

3、录入

学分录入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学工办需指定专人负责学分录入工作。本学期负责本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若有变动,请与教务处学籍办联系,给予开通用户,并作简单培训。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记载奖励学分,学院不需要统计及录入。

4、复核

1)奖励学分复核

学分录入后, 129学院提供获得奖励学分学生的可佐证的原件及《奖励、课外学分信息表》(系统可直接打印)到教务处学籍办进行复核。

2)课外活动学分由各学院学工办指定专人审核,公示无异议即可。

5、成绩记载:学院及学校审核确认的学生奖励、课外活动学分数,直接记入学生学业成绩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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