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湖北大学确定成立10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覆盖16个学院及两个学校直属单位,打造了良好的实践教学平台。为继续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湖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及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义
高校实习实训基地是高校依托企业、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校内外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全面提升本科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是学校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建设,是学校申报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及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的孵化器,对实践教学平台构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申报和建设工作。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要求
依托企业、行业尤其是全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旅游业等领域,充分发挥企业基础设施好、吸纳能力强和行业覆盖面广、辐射能力强的优势,积极与企业、行业(协会)联系,与他们联合申报。依托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与之联合打造实习实训基地。依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联合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拓展我校学生实习实训和实践锻炼的渠道。
所申报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完整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创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实现共建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地建设应推动专业或者相关学科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拟申报基地负责人及牵头单位应在前期加强与共建单位负责人的协调沟通,共同磋商确定基地共建的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材料。
所申报基地应破除传统的专业限制,宜以大类学科综合平台形式打造,整合不同专业的师资和资源,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发挥优势学科的关联带动作用,充分体现基地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校级基地原则上应辐射两个以上学院的学科专业。
三、保障措施
2014年学校拟建设10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将根据基地建设规模需要情况,划拨专项经费予以资助,并按照《湖北大学本科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9号)(即将印发)进行管理。
四、材料要求
1.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1)
2.每基地提交《湖北大学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三份(附件2、附件3)
3.其他说明该基地建设有效性的材料
4.各学院请将上述材料于7月5日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联系人:张贞冰,电话:88663846。
教务处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