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日前,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此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首次将基础教育纳入评审奖励范围。结合教育部文件,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14〕1号),对我省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文件精神,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三大类。要申报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应能反映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为做好此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3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结合申报文件中的要求,通过所在单位,于3月5日之前报送材料至教务处309室。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教务处。
联系人:陆伟 黄美凤
电 话:88663580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详情可查看网址: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58/201401/xxgk_162272.html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14〕1号),详情可查看网址:
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1622
教务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