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加强成果提炼、强化成果集成,提高申报质量,现就201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为给教师留出更充分的时间准备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由2015年12月29日调整为2016年2月26日,学院要认真及时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范围: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不局限于已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凡是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均可申报。
3、加强整合:学院要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注重成果的归并整合,集成高显示度的大成果;要主动开展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补缺成果短板。
4、注意提炼:成果奖的申报要充分挖掘、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独特的成果理念和模式,特别要凝炼出有特色、有新意的题目。
5、学习借鉴:要认真学习研究历届成果奖的申报材料,同时要与其他高校沟通信息,相互启发借鉴。转发“关于举办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专题报告会的会议通知”,请学院选派相关教师参会学习。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