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指导精神,高等学校应当将国际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为了保障国际学生教学质量,各学院请结合国际学生的具体情况和专业要求,为国际学生制定符合国家规定和所学专业的个性化培养方案,现将培养方案制定要求通知如下。
1、国际学生开设《汉语》和《中国概况》2门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开课学院为国际教育学院,具体信息如下。
2、非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国际生免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
3、英语国家的国际学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4、国际学生免修《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形势与政策》、《创业基础》、《公益劳动》课程。
5、国际学生所在专业需修读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程原则上参照原培养方案执行,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6、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课外活动学分不做硬性要求。
7、通识选修课应修满4个学分,国际学生可自由选修学校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也可由国际教育学院单独开设相关课程。
8、国际学生的培养方案制定参考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以上提及的免修课程在备注栏标注,所有课程名称均要中英文对应。
各学院请于10月24日前将制定好的培养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研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411860475@qq.com。
本科国际学生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人:许紫薇 027-88663580 刘俊余 027-88663923
湖北大学教务处
湖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