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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来源:  供稿人:教研办   审稿:   浏览:

教学字[2013]24号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度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课要求

1、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原则上是2010年版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设置计划一览表》(附件1)的课程。

2、开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可以由教师一人开课,也可以由一人牵头,多人合开。

3、开课教师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超过2门,同一门课程的课堂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4、开课2周后因教师本人或教学效果等方面原因导致修读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停开。

5、理工科学院建议多开设自然科学类课程,以满足学生选课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教师申请

开课教师需填写《湖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如课程已于本学期开设,且内容未有变动,则可不必填写申请表,只需在汇总表中“是否提交过申请表”一栏填写“”。

2、学院审核

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开课教师有关信息,填写《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学院领导审核相关材料,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备案

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同意后予以开设并备案。

三、选修课一经申请开设,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提出停课要求。同时,任课教师应严格考勤,认真组织好课堂秩序、课程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相关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四、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报送《湖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处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7054048@qq.com

教务处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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