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课要求
1、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原则上是2010年版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设置计划一览表》(附件1)的课程。
2、开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可以由教师一人开课,也可以由一人牵头,多人合开。
3、开课教师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超过2门,同一门课程的课堂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4、开课2周后因教师本人或教学效果等方面原因导致修读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停开。
5、理工科学院建议多开设自然科学类课程,以满足学生选课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教师申请
开课教师需填写《湖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如课程已于本学期开设,且内容未有变动,则可不必填写申请表,只需在汇总表中“是否提交过申请表”一栏填写“是”。
2、学院审核
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开课教师有关信息,填写《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学院领导审核相关材料,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备案
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同意后予以开设并备案。
三、选修课一经申请开设,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提出停课要求。同时,任课教师应严格考勤,认真组织好课堂秩序、课程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相关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四、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报送《湖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和《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处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7054048@qq.com。
教务处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