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定于4月17日至5月7日对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
2.组织教学观摩活动情况
3.教风学风情况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定其它若干检查内容。
二、检查形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
4月17日—4月24日,学院根据检查内容,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自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的填报相关表格;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当的处理、解决。
2.学校抽查
4月17日—4月24日,学校抽取大三年级必修课程开展期中问卷调查,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填写调查问卷。
4月25日—5月7日,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报告、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教学督导员以及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通报期中教学检查结果。
四、检查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是学校实施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班针对检查内容进行逐项自查。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校教字[2010]10号)的规定,加强对教师履行教学职责的检查。
3.各学院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4.上交纸质材料:学院学生填写完整的调查问卷。上交电子材料:学院“自查报告”、附件中的三个统计表和一个检查表。上交材料截止日期:4月24日。纸质材料交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通过OA事务办理提交。联系电话:88661553。
教务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