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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9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教学字〔2016〕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省、校级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对计划或延期到2016年12月前结题的67项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

 1、校级教研项目

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聘请2-3名校内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审核,同时提交可以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并且每项材料须标明完成时间,按照要求填写《湖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教务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2、省级教研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需提供专家结题审核意见,请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聘请5—7名校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结题评审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来自不同的高校),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审核。结题工作完成后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同时提交可以体现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并且每项材料须标明完成时间。教务处汇总后报送教育厅审核验收。

3、申请延期至2016年结题的省、校级教研项目原则上必须今年结题。

4、学院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本院教研项目的结题鉴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抽查。

二、项目中期检查

对于需中期检查的50项教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主持人应填写《湖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进展表》,并提交可以证明项目进度的相关材料,并且每项材料标明完成时间。未按期提交进度报告者,学校将终止项目经费使用。

三、项目延期

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至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研究或项目负责人调整变化,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报告,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签署意见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项目负责人未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得再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四、材料要求

1、报送时间:2016年12月12日前

2、材料要求

结题报告书:省级教研项目一式2份,支撑材料1份;

校级教研项目一式1份,支撑材料1份.

中期检查进展表:一式1份,支撑材料1份

支撑材料需做好封面,装订成册;结题报告书另需提供材料电子版。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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