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实施意见》(校教字〔2018〕36号)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本科教学绩效奖励工作。现将绩效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类别
《湖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实施意见》中所列的本科教学绩效奖励项目。
二、奖励范围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获得的本科教学成果(荣誉)。
三、申报程序
1.教职工本人如实准确填报《本科教学绩效奖励申请表》,并连同佐证材料如立项通知书或批文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做好审核、汇总工作。
2.各单位应于2023年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本科生院320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622426585@qq.com。学校依据《实施意见》对各类奖励项目进行核准、公示、绩效发放。
3.由多人完成的项目(成果)由其项目(成果)负责人统一申报,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另外填报;同一项目(成果)如多次获奖,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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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要求
1.教材须提供正式样刊,教研论文应提供正式样刊和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核心期刊、权威期刊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最新发布的目录为准,论文已获科研奖励的不必重复申报,学校不予重复奖励。
2.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担任团队导师,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发展目标、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带领团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每周期内,至少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申报教师须将相关成果材料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学校根据建设情况分批予以奖励。
3.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附件:
1.本科教学绩效奖励申请表
2.本科教学绩效奖励申请汇总表
3.《关于印发<湖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