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43号),为保障学业导师工作的落实,并配合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现开展2011级、2012级学业优秀生导师学年度考核:
1,请各学院填写附件1“2011级学业优秀生毕业成绩及毕业去向调查表”。
2,请各单位组织2012级学业优秀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学年度考核,指导教师需填写《湖北大学学业优秀生导师制培养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学业优秀生需填写《湖北大学学业优秀生导师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3)。
请各学院在6月8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件学院审核盖章后交304室学业指导中心。“2011级学业优秀生毕业成绩及毕业去向调查表”提交电子版。
学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