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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学生免修《大学英语(4)》的通知
时间:2015-03-13  来源:  供稿人:学籍办   审稿: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校教字[2009]30号文件精神,程佳萌等2013640名同学CET-4级成绩达550分以上,具有《大学英语(4)》免修资格。

《大学英语(4)》免修,须由学生个人在课程考试(核)前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外国语学院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以“85”分登入成绩。未申请免修《大学英语(4)》的学生,其《大学英语(4)》成绩将以实际考试(核)成绩记入。

附:2013级具有免修《大学英语(4)》资格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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