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运行体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1、各学院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11月4日-11月25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学期任务查询——核对2014-2015-2教学执行计划。
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计划查询微调——微调,完整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并提交审核。
各学院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提交。
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按教材科规定的方式制定教材一览表,将电子版发送给教材科。
2、教务处审核教学执行计划(11月25日-11月26日)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对各学院提交送审的教学执行计划微调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进行集中审核。
3、各学院报送相关纸质版材料(11月27日—11月28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查询——打印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2014-2015-2教学计划微调情况汇总表,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各学院纸质版教材一览表统一用A3版式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
4、教务处生成学期开课(11月28日)
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全校2014-2015-2课程安排。
5、教务处和各学院正式排课(12月1日-12月26日)
开设公共课学院12月1日前将公共课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
教务处和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共同完成课表编排工作,发布课表。
6、学生选课(12月29 日-1月16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课。
二、工作注意事项
1、以上工作时间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过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尽事宜将不予受理。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为推进本学期末完成全校学生选课工作,希望各学院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