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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2  来源:  供稿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审稿:   浏览:

各学院:
  为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运行体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1、各学院整理课程数据库(4月23日-24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基础资源——课程资源管理——课程总库管理,整理学院课程库,将重复出现的课程数据状态改为禁用,避免在后续排课排考中出现同一门课程多个代码的情况。
  如需在课程总库中增加新的课程,在课程资源管理——新增课程申请栏目填写申请并提交审核。
  2、各学院录入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月27日-28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指导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管理,原有专业可复制培养方案,新增专业需自行录入,复制或录入完毕后提交送审。
  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参照《湖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纸质版培养方案需执笔人、核对人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3、教务处审核培养方案,生成教学计划(4月29日-30日)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15级本科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4、各学院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5月4日-5月20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学期任务查询——核对2015-2016-1教学执行计划。
  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计划查询微调——微调,完整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并提交审核。
  各学院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教学秘书审核后提交。
  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按教材科规定的格式制定教材一览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给教材科。
  5、教务处审核教学执行计划(5月21日-5月22日)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对各学院提交送审的教学执行计划微调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进行集中审核。
  6、各学院报送相关纸质版材料(5月25日—5月26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查询——打印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2015-2016-1教学计划微调情况汇总表,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各学院纸质版教材一览表统一用A4版式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
  7、教务处生成学期开课(5月27日)
  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全校2015-2016-1课程安排。
  8、教务处和各学院正式排课(5月28日-6月26日)
  开设公共课学院6月3日前将公共课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教务处和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共同完成2012级、2013级、2014级课表编排工作,发布课表。2015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在开学后另行通知。
  9、学生选课(6月29 日)
  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课。2015级新生选课方案在开学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注意事项
  1、以上工作时间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为推进学期末完成在校学生选课工作,希望各学院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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