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6号),学校现启动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核,2026年接收学生辅修学士学位的专业共有9个,详细信息见《2026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2024、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部分专业仅招2025级学生)。
申请条件: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身心健康,未受到学业警示及以上处分,对所申请的辅修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志向;申请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必须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专业大类信息见附件2)。
三、报名、考核及录取
(一)学生报名
4月23-29日,(申请辅修学习的)学生通过湖北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培养管理—>辅修报名—>选择辅修学年学期—>查询(电脑光标悬停辅修报名说明,可查看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点击报名—>选择志愿。点击审核记录可以查看审核结果。
4月29-30日,主修专业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并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操作。通过主修学院审核的学生,方可参加辅修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学院考核
5月6-18日,辅修承办学院组织考核、审议,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学院考核审议通过名单。
(三)学校审定
本科生院汇总辅修学院上报名单,复查报名资格,依据学生填报志愿,确定拟接收名单。经学校审批通过后,6月10日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布接收名单。
四、学费
学费按所修专业的学分学费收取,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因故不能继续辅修学习的,在所在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办理的,免收该学期学费,开学两周后办理者,需缴纳已选课程学分学费。
五、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
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组成,总学分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要求与该专业主修课程相同,学生须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修满辅修专业的课程学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第十四条规定,“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六、教学组织
专业接收人数达30人以上的,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教学安排2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或节假日。非单独开班的辅修,学生插班到辅修专业修读。
附件:
1、2026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
2、湖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大类信息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