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学校召开201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会。会议由副校长杨鲜兰主持,教务处、财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推进教学管理“重心下移”,我校201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采取由学院审核评定、教务处抽查方式进行。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评定是以毕业生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在教务处备案的《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要求》(含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分数线)和《湖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教字[2012]44号)为依据分学院初审、学院二次审核、报送审核结论三步完成。未能正常毕业、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办理“延长学制”、“返校补考”或“结业离校”等方式。
会上,与会人员就201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展开了讨论,教务处、财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
杨鲜兰副校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事关学生权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齐心协力做好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