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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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北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6-03-12  来源:  供稿人: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   浏览:

各学院:

经学生团队申报、学院初审、学校终审及推荐,并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和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10号)和“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公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我校2025年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国家级31项(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项、一般项目30项)、省级90项,校级100项,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大创项目共下达项目经费共计壹佰叁拾柒万肆仟元整(¥137.4万元),项目资助标准如下:①国家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训练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创业实践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②省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15000元;③校级项目:不分类别,每项资助3000元。各项目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使用,经费支出应符合财务规定,每笔支出均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单笔支出超过5000元的须报本科生院审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求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夯实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按《湖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5]3号)文件要求组织好结题验收,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在结题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务必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现场答辩,给出初步结论,并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本科生院审核。对于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学校将对此项目及时终止,并在经费资助方面予以相应处理。终止项目的所有参与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不得将该项目用于任何评奖、评先和职称评定。同一指导教师近三年指导的项目中有两项及以上被终止的,不得指导新申报的大创项目。

 

湖北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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